【北京刑事律师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
【北京刑事律师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概念
本文作者:王岩律师,著名刑事律师,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,刑事部副主任,北京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委员会委员,朝阳区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、商事与经济研究会研究员,擅长处理重大、复杂职务犯罪案件,包括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以及公司、企业人员涉嫌的各类商事贪污受贿犯罪,成功代理了北京某银行9900万元震惊全国的职务犯罪案件。免费咨询电话:138-1138-7232(微信同手机号)。
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,是指公司、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为他人谋取利益,数额较大的行为。属妨害对公司、企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。